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和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按照人民银行总行统一部署, 重庆营业管理部拟在重庆全市范围内 实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 现将巫山全县范围内实施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取消许可实施时间及地区 2019年6月10日起,在巫山全县范围内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2 取消许可业务范围 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巫山县所有银行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业务(含企业在取消账户许可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变更和撤销业务),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 3 非企业类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境外机构等其他单位办理银行账户业务仍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执行,其银行账户资料仍按现行要求报送。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应经财政部门批准并经人民银行核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业务咨询投诉电话 57681408 57689406
中国人民银行巫山县支行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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