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定于2019年6月5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2分在全县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望全县市民相互转告,切勿惊慌,维护好正常生活秩序,警报鸣放信号规定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巫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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