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意见反馈结束后,局党委书记庚即主持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局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科(站)室负责人牵头负责、全体干部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保障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抓实任务分解。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对照梳理,深挖问题存在的根源,细化整改措施,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做到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六个明确”。 二、聚焦问题,狠抓整改落实 (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1.专题学习脱贫攻坚理论知识和政策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式,强调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巫山县“1+6+11”扶贫政策体系和配套文件。 2.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不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将水利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日程纳入班子会议研究事项,认真谋划水利脱贫攻坚项目规划、资金争取、用地保障等事项,听取班子成员联系片区水利扶贫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水利扶贫工作任务,确保全面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3.解决脱贫攻坚信访矛盾不及时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科(站)室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治欠保支”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判信访事项。二是强化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严格对各个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成功化解信访矛盾20余起。四是及时处理、回应群众关切。2018年市信访系统办理回复52件,公开信箱办理回复24件,县级转办(清欠办)办理回复8件,网上舆情回复18件,共计办理信件102件。 4.党建推动脱贫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党建引领促进脱贫攻坚,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责任,扎实组织开展与凤岭村、北山村“支部联建”活动,督促57名机关党员干部用心用情开展好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坚持每月集中走访1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分散走访,切实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 (二)饮水项目实施不精准方面 5.设计不合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派人实地踏勘,并制定水源补充方案,规划供水路线,庙宇镇长梁村工程整改已全部完成,目前正组织管护单位对蓄水池进行蓄水。骡坪镇玉水村整治方案已纳入2019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范围,计划于2019年5月动工,6月底前完成。 6.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现场代表、监理人员的培训管理,对履职不到位的现场代表和监理公司分别予以解聘和罚款。二是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水池饮水管道埋设,对管道埋设不到位的予以管道工程量核减。 7.工程存在转包现象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全面清理2015年以来所有国有投资建设水利项目,以合同为单位,加强对水利行业项目承建单位的资质检查,现场对照施工企业项目部组建文件,查验身份证和资格证书,若发现身份与资质不符等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杜绝违法挂靠、转包、分包现象发生。二是对“少数施工企业为降低成本擅自更改水池建设地点”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若不影响供水效益发挥,则由监理和现场代表核量,并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设计;若影响供水效益发挥,责令企业无条件恢复。三是举一反三,强化项目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现场代表、监理进驻现场制度,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施工企业随意更换项目建设地点、更改设计等情况发生。 8.水池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脱贫攻坚人饮安全工程项目验收工作方案》,并组织各参建单位集中学习方案1次,加大《办法》执行力度,督促龙溪镇非贫困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重新组织验收、办理移交。 (三)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及时方面 9.市委第八巡视组交办的事项未彻底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市委第八巡视组交办的问题,我局召开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巫山县水务局关于印发市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巫山水务〔2017〕230号),派出8个片区工作组,深入一线全面摸排,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经统计,全县需整改人饮安全工程涉及24个乡镇48个村160处(其中2015—2017年饮水安全项目144处,早期修建的蓄水池16处)。其中,无水源47处,缺引水管道14处,质量缺陷77处,其他原因未蓄水22处。针对水源条件差、无水源等具体情况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并结合当地实际分类制定措施予以整改;针对缺引水管道问题,立即组织管道购置安装到位;针对工程质量缺陷问题,督促业主、施工企业限时完成整改。截止目前,160处饮水池已全部完成工程整改(其中申请复耕复绿11处),各乡镇系统上报整改进度均为100%。 2019年4月,根据市委第八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结合历次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认真梳理全县饮水池存在的个性问题、共性问题,分别面向乡镇(街道)、片区工作组下发《关于开展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蓄水情况核查的通知》(巫山水利﹝2019﹞44号)(巫山水利﹝2019﹞45号)文件,再次全面核查全县所有饮水安全工程蓄水情况,建立台账和项目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下发《关于开展饮水安全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巫山水利﹝2019﹞49号),全面排查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情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纳入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范围,10月底前全面解决。 (四)驻村帮扶工作不严实方面 10.脱贫攻坚国家验收之后,选派驻镇驻村人员不精准,对“1+6+11”精准扶贫政策熟悉不够,没有按照要求每个月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在村工作,没有吃住在村,原单位工作未完全脱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局分管扶贫工作领导召集驻村工作队队员,发放“1+6+11”精准扶贫政策纸质件及电子档,要求各驻村工作队队员加强自学,熟悉掌握扶贫政策,学懂弄通政策实质,帮助所驻贫困村、贫困户精准制定脱贫计划。二是落实选派驻村工作人员与单位工作完全脱钩要求,驻村工作队队员不再负责单位具体业务工作,保障其驻村工作时间,实现吃住干在村,全身心投入驻村帮扶工作。 (五)管理不严格方面 11.机关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严格规范执行机关干部上下班打考勤,出差填报审批表,请假填报请假条,销假及时报告等事项。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各科(站)室若要使用公车需提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公车停用时,集中统一停放水利公寓车库。 12.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如有公务接待事项需提前报批,经业务科室填报申报单交办公室备案,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办公室负责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公务接待制度要求统筹安排;加强公务接待审批,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事项一律不予报销。 13.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违规报销差旅费人员予以整改,及时退回违规报销款项,2019年1月3日,违规报销款项已退回到位。二是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制度,严格财务审核把关,一律由报账人员填写差旅单,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层层审核签字后,再报财务科予以审核报销。 14.借用人员随意性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9年1月31日,全面清退临聘人员、返聘人员及从企业借用的工作人员,召集相关企业、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安排落实好抽调人员回企工作事项;召开借用人员会议,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保障信访稳定;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对接借用人员,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不脱节。 三、持续巩固,确保取得实效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监督管理到位、项目监管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推动水利系统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完善《干部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制度,坚决抓好制度执行,防止问题反弹。 (三)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整改落实力度不减、一个都不放过原则,持续抓实问题整改。对因客观原因暂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做好统筹协调,满足条件立即整改。对已整改到位的长期坚持,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应。 联系电话:023-57681149;15823843881。 邮政信箱: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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