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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降费政策落地实施近一月 这些常见问题官方解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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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9 16: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5月1日起,重庆落地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社保降费减负,真金白银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针对政策落地实施以来的一些常见问题,今(5月29日)天,市人力社保局进行了官方解答。

问:降费政策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兑现。目前,全市已经统一兑现。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执行时间从2019年1月起,待我市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再兑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并从2019年1月起进行缴费清算。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政策从2019年1月起执行,可以在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我市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已经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选择变更一次2019年的缴费基数档次。

问:为什么我5月缴的社保还是那么多?

答:因为2018年度的全口径社平工资还未公布,目前仍按照原标准计算并自动扣缴社保费,因此现在看到的个人扣缴金额未发生变化。待我市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社保部门将兑现新的缴费基数政策,向参保人清算2019年多扣缴的社保费。

问: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调整?与之前政策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缴费基数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负担的重要参数。

本次调整包括明确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由原来的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100%之间选择适当缴费基数,调整为在包含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在内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具体的区别与变化则体现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相比原政策规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能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相应降低,缴费负担减轻。部分企业,特别是部分小微企业或劳动密集型企业,不少职工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企业缴费负担也可进一步减轻,能更多受益。

问:新政执行后,如果想修改个人身份参保的缴费基数档次,何时可改?

答:我市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已经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选择变更一次2019年的缴费基数档次。一般情况下,参保人每年可以修改一次缴费基数档次。

问:社保费征收体制有什么变化?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具体到我市,在过渡期间内,参保单位继续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参保、人员增减、申报工资总额等业务,继续按照原有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到税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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