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实行
从6月1日起,我县将实行公安部推出的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其中,小型汽车全国“一证通考”、允许异地分科目考试等举措引人关注。这是继去年8月交管“放管服”改革在全国开展以来,20项改革新措施落实之后,公安部门为进一步提升交管便利化,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为适应人员大流动、交通大发展的新形势,公安部进一步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推行全国“一证通考”。 据了解,新政实施后,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内地任一地市直接申请考领、补领、换领和审验驾驶证,无需提交其他凭证。 此外,现在不少群众在报名申领驾驶证,参加部分科目考试后,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导致后续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无奈之下,大家只能将原有考试成绩作废,在现居住地重新申请、重新考试,或者专程返回原考试地继续考试,多次往返奔波,十分不便。 针对这一实际问题,公安部在推进考试成绩全国联网基础上,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1、C2、C5)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最多可变更一次)。 除了这两项措施外,此次10项新改革还包括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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