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以《重庆巫山:加大反馈力度 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报道巫山信访举报工作。
全文如下:
今年以来,重庆市巫山县纪委监委不断强化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反馈工作,推行“四告知”办理实名举报信访件,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对属于检举控告类的实名举报信件,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及时告知举报人问题所属行业领域及主责部门,引导举报人走对方向、找准渠道,避免信访人因不知情导致重复举报。
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转办后,电话告知实名举报人信件受理、转办等具体情况及承办部门、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避免信访人就同样问题重复举报。
承办部门在核查过程中及时告知举报人核查进度,稳定信访人思想情绪,并进一步了解具体举报内容,挖掘新问题、发现新情况,确保问题一次性查清了结,增加核查工作透明度。
实名举报件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承办部门主动约见举报人,按照举报人意愿,选择当面回复或电话回复。认真做好回复记录,同时收集举报人对纪检监察工作意见和建议,提升实名举报人对信访件办理工作满意度。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