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我县为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工作,5月12日上午,在市政广场举办了以“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日现场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县应急管理局、经信委、卫健委、消防大队等十余部门摆摊设点,通过设立咨询台、展出展板、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普及洪涝、地震、地质、森林火灾、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增强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逐步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提升市民的防灾减灾避灾综合能力,市民收获满满。
记者在消防大队咨询台看到,宣传员积极向过往市民发放全民消防安全手册、消防手提袋等消防宣传资料。同时还耐心为市民讲授家庭防火、初期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还针对季节性特点为市民详细讲解日常防灾注意事项,提醒市民要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日常防火自查,及时清理家里阳台、厨房、楼道内的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定期对家中电气线路、液化气灶等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积极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松峦社区居民辛承安表示,回去后认真看宣传员发放的防灾减灾资料,进一步提升他及身边人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记者 董存春)
链接》》》关于“防灾减灾日” 为何要设立“防灾减灾日”? 1989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将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确定为“国际减灾日”,旨在唤起国际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
它是在怎样的背景下设立的? 2008年5月12日,中国四川汶川发生8.0级 特大地震,损失影响之大,举世震惊。2009年3月2日起,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遇险求救办法 根据自身及周围环境情况,发出求救信号。
声响求救 喊叫、吹哨子、敲打能发声的物品,甚至砸碎玻璃发出求救信号。
光线求救 用手电筒、镜子等能发光、反光的物品反复闪照,发出求救信号。
抛物求救 在高楼等处遇到危难时,可向路人抛掷枕头、空塑料瓶等软物,发出求救信号。
旗语求救 将颜色鲜艳的衣物绑在竹竿或木棍上挥舞,发出求救信号。
烟火求救 在野外遇险时,在确保不发生火灾的前提下,白天可燃烧潮湿树枝、青草等产生浓烟,夜晚可点燃间隔距离相同的三堆火,发出求救信号。
标示求救 如原地待援,可利用树枝、石块、帐篷、衣物等,搭建某种标志(如SOS等)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如在移动中,可一路上留下方向标示物,有助于救援人员寻找,也有助于自己迷路时作为向导。
求救电话 110 报警电话:遇到无法解决的紧急情况,寻求警察帮助; 119 火警电话:火灾报警; 120 急救电话:提供紧急医疗救助服务; 122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遇到交通事故、需要交警帮助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