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整治在消落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堤防、滩地非法种植农作物或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的行为。”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保护河库生态环境,政府三令五申,然而大昌镇宁河村三社的部分村民仍在消落区零星种植耕种。5月9日,大昌镇人民政府会同县水利局执法大队、大昌镇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铲除违法耕种农作物。
大昌镇在对消落带违法耕种情况摸排期间,发现宁河村三社消落区范围内零星非法种植花生、蔬菜等农作物约2亩。经社、村、镇工作人员多次开展劝导工作无效。介于这种情况,大昌镇人民政府会同县水利局执法大队、大昌镇派出所于5月9日下午13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整治违法耕种行为,对已种植的农作物予以铲除。并明确告知违法耕种村民,如若继续违法耕种,将提交公安机关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根据《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67号),结合“清河一号”、河道“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按照工作规划:
(记者 向永蓉 通讯员 李俊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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