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9日)上午,依照当事人申请,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某公司违法建筑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这也是我县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首次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 据了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对某公司超出临时建筑批准期限,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期满后,该公司至今未取得规划和用地等相关手续进行了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给予其“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
因对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该公司向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调查人员陈述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出示了认定当事人违法的证据以及作出行政处罚的建议和依据。提出听证申请的这家公司委托代理人就案件事实、理由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双方围绕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听证辩论并作最后陈述,形成了听证笔录。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本次听证会听证笔录将送案件具体承办机构,供其在案件审理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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