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 火速破获一起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19年4月13日深夜, 长江航运公安局 万州分局巫山派出所 接群众举报称 有人正在巫山港区进行 非法捕捞活动。
接到举报后 长航公安巫山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 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谢某, 查获作案工具地笼5副, 渔获物若干。
经审讯, 谢某对自己在巫山港区 进行非法捕捞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谢某因非法捕捞水产品 已被长江航运公安局万州分局 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长航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保护母亲河,我们义不容辞。
欢迎举报非法破坏 巫山水域生态环境 违法犯罪线索, 一经查证, 给予举报人奖励。
长江公安巫山派出所 24小时举报电话: 023-57625110
相关链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
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禁渔区、禁渔期指对某种重要的鱼虾贝类产卵场、越冬场和繁殖生长的场所等划定的一定区域,在一定的时间内,禁止全部作业或者限制作业。
(3)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胡素华 通讯员:周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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