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消防救援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2人。 (二)招聘岗位:消防文员,主要从事内勤、文秘、宣传报道、系统管理、消防宣传、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28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责任心,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连续加班,服从组织安排,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前科;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章制度; 5、优先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文秘、法律、新闻编导专业优先; (2)具备党政机关、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历者及曾是消防部队退役士兵优先; (3)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即日起至4月14日下午18时止,报名人员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巫山县净坛一路363号办公室309)现场报名。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者予以资格初审,并于4月15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考试,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掌握以及文字功底和写作水平。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和随机应变能力。 (三)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按照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本人出具3甲医院体检报告单。体检如出现不合格人员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政审 由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应聘者个人档案和政治历史情况进行审查。 (五)岗前培训及试用 政审合格后,由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分配到相应岗位试用3个月。 (六)正式聘用 根据试用期表现经考核合格后确定录用。 三、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试用期只领取基本工资,具体待遇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聘用人员上下班作息时间按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时间相同,必要时需加班。连续工作一年后,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享受年休假5天。 四、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巫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978935234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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