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0日),由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邓某等四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套路贷”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邓某、谢某、王某林、王某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龙湖U城,租用写字楼,以驰浪金融、重庆鼎有铭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广告宣传无抵押贷款,诱使在校大学生等社会人士来借款,借款时获取借款人的通讯录、通话清单等个人信息,以“保证金”“高额利息”等名目,与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使用暴力催收,采用殴打、拘禁、威胁、滋扰等违法犯罪手段,向被害人及其亲属逼要非法债务。 庭审中,法庭对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四名被告人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据悉,法院将对此案件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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