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巫山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第七交叉巡察组对巫山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和大昌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
近日,第七交叉巡察组向2个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现将巡察组发现和群众反映的各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大昌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全面,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进大昌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够,处理信访矛盾办法不多;脱贫攻坚持续发力不足,产业重发展轻管护,与贫困户利益联接机制不健全;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应对突发网络舆情处置能力不足、管控效果不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后进支部整顿乏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廉政风险较为突出;上轮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
巫山县住房城乡建委: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落实建筑行业相关政策规定不坚决、执法不严格;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虚报冒领、重复享受补助等现象;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议事决策不规范,“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组织生活不健全;“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纪律建设推进不力,制度执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管理缺位,廉政风险较为突出。
巡察期间,第七交叉巡察组还收到反映被巡察单位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巫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巫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传达了中央、市委和县委有关巡视巡察整改的新要求,以及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区县交叉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会上的指示精神、县委书记专题会议上李春奎书记讲话精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的意见,并对交叉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巡察整改情况将在党内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接收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将对巡察整改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