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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兰:提升巫山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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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 14: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人物档案

邹兰,女,1980年生,巫山县教育质量检测评估中心主任(挂职),第九届、第十届县政协委员。在工作中,敢闯敢试,勇于创新,所负责的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和团队工作均受好评。所负责的“巫山教育”微信公众号连续两年跻身重庆市教育系统官微前十榜单,个人多次获评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担任县政协委员期间,立足基层开展视察调研,撰写政协大会发言材料和政协提案20余篇次,三篇被评为优秀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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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兰工作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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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按照中央和重庆市的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学前教育坚持“公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全县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格局。但是,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服务功能的不足,则成为制约我县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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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民办幼儿园基本情况

2018年,全县有民办幼儿园41所,占全县幼儿园总数的21.4%;其中,取得办园许可的有3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8所。全县常驻人口中,3-6岁幼儿17105人,在园幼儿14885人;其中民办园在园幼儿6377人,占全县在园幼儿总数的42.8%;在普惠性民办园就读5216人,占民办在园幼儿总数的81.8%。


全县民办幼儿园现有教职工521人,有专任教师314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的212人,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218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223人。


我县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问题

民办幼儿园是在城镇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由于公办园学位不足、老百姓又有需求的情况下产生的,虽然对全县“广覆盖、保基本、多形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格局的形成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受民营资本的投资本质、审批标准的历史局限等因素影响,我县民办幼儿园目前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低成本办园成“主流”。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由于个别民办幼儿园过于逐利,以容纳最大数量生源为标准,活动场地狭窄,幼儿休息设施和空间不足;另一方面,由于办园资金不足,导致整体硬件水平较差,教学设备与设施陈旧,不能满足幼儿受教育需要。


二是低师资水平成“硬伤”。一方面,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数量偏少,不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学历的民办幼儿老师还有102人,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还有96人。受资金制约,民办园教师外出培训进修的机会少,业务能力提升缓慢,教师专业知识欠缺,整体素质不高。另一方面,民办幼儿教师待遇普遍偏低,优秀的幼儿教师不愿到民办幼儿园任教。再加之幼教行业工作要求高、时间长、压力大,导致民办幼儿园教师不稳定,流动性很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     


三是无证办园成“痼疾”。我县一直在不断加大规范民办园发展力度,2018年有两所无证民办园退出,但因房建手续、房屋产权证办理等原因,以及公办园学位不足、社会需求大等现实问题,未取得办园许可但仍在办园的还有9所,占民办园的21.9%、占全县的4.7%。


提升我县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服务功能的对策建议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二条指出,要“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按照这一要求,特对提升我县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服务功能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机制,优化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体系。


一是健全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补助资金引导功能,创新以奖代补办法,尽快研究出台小区配套园舍租金减免、公办园与民办园对口支持以及相互委托管理、相互购买服务等具体举措。同时,在新城拓展区、大集镇优先规划学前教育用地,并出台积极政策,支持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家举办学前教育。


二是健全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加强财务审计工作,确保直接财政补助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公共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是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质量控制机制。依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质量评估标准,通过引入第三方质量评估组织等方式,对其进行办学质量监控,确保民办幼儿园能够长期提供有质量的、普惠性的教育服务。


(二)治“硬伤”,着力强化民办幼儿园师资建设。


一是在专业素养上提升。加大财政投入,办好县师培中心、县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为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储备人才。同时,县级财政给予相应经费保障,县教委统一将民办园教师培养纳入全县师资培养计划之中,着力解决当前制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质量提升的高水平师资缺乏问题。


二是在工资待遇上保障。逐步提高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设立民办幼儿园老师社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建立幼儿园、政府、个人社会保险费用分担机制,对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交纳的社保费用中幼儿园承担部分,县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对达到规范化等级以上的民办园中有职称、有资格证的教师,县级财政承担其购买社保费用的个人部分以作奖励。


三是在教学教研中关注。充分发挥市级、县级示范幼儿园教研辐射功能,进一步完善“优质公办园+民办园”的捆绑结对发展模式,带动我县民办幼儿园向优质化方向发展。


(三)强监管,分类引导民办幼儿园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引导中高端民办幼儿园做大做强。通过政府实行用地保障、减免国有资产占用费、以质定价、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支教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条件成熟的民办幼儿园创办高品质幼儿园,以适应中高端家长群体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二是动态监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定期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或自愿退出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


三是加强对无证园的整治力度。严格落实依法办园、持证办园、规范办园。畅通渠道,解决部分幼儿园房屋产权证办理难问题。县政府牵头协调县教委、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及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对不规范的民办幼儿园整改一批,关停一批,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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