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大队现对截止2019年1月31日我县小型面包车三条(含)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车辆进行曝光。请以下机动车车主及时到交巡警大队执法室办理相应业务,合法上路行驶。 根据《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条之规定,机动车有未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并书面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处理完毕后,立即发还机动车行驶证。 嗣海交通设施经营部(电话:15178988889)温馨提示:爱护交通设施,保障行车安全;并祝愿全县人民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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