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
今天(1月9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获悉,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通知,我县重庆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大昌湖湿地公园位于巫山县大昌镇东部,属四川盆地东部边缘、长江支流大宁河中上游地区、三峡库区腹心地带,项目区南北长6.14公里,东西宽7.84公里,总面积1464.73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1020.59公顷,湿地率为69.68%。公园内以三峡水库运行后形成的具有高水位变化特征的库塘人工湿地和消落区湿地为主,构成了特殊的自然与人工复合湿地系统。
试点建设以来,我县按照公园总体规划,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的整改意见,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生态扶贫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协同推进大昌湖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积极争取和投入资金3亿余元,关停公园周边水泥厂、采石场等工矿企业8家,清退了全流域采砂船,完成了消落区湿地植物栽培250亩,生态多塘系统5亩,湖岸保护带建设及湖滨带植被恢复9.3公里,依托退耕还林、天保、森林抚育等项目建设水源涵养林3570亩,鸟类栖息地建设850亩,封山育林面积8500亩,完成了富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宣教系统和管护站点建设,通过进社区、进学校开展了湿地保护法规和动植物保护法规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环保效果。科考调查显示,目前湿地公园所在区域共有维管植物1112种,鸟类143种,兽类37种,爬行动物15种,两栖动物15种,鱼类124种,全流域无一处工业污染源,水源地水质达到了国家II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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