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环保设置的检查点
截止2018年12月底,巫山县环境保护局、巫山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经过50多天的工作,顺利完成了市里下达的检测1000台机动车排气路检年度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管力度,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环保和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制定了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路检工作方案,成立了路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路检执法工作程序等,并从2018年11月初开始,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在白泉互通、江东新区设置两个路检点,每个路检点安排执勤民警1人、辅警1人,由执勤民警负责依法拦截机动车辆,环境监督执法人员对被拦截车辆进行检测,检测合格的车辆由执勤民警放行。
环保人员进行尾气检测 经检测超标车辆或目测排放黑烟的车辆,由执勤民警制作违法通知书,做出处罚决定并暂扣行驶证交大队执法室;环境部门监督执法人员制作机动车排气限期治理通知书,并派发“车辆治理及复检指南”,提醒车主3日内治理,并到指定机动车排气复检点进行复检。车辆经复检合格后,车主凭复检合格证明到交巡警大队执法室处理违章,并取回证件。复检不合格的车辆,继续治理维护,直到达到排放标准。
各尽其责:交警拦车·环保检测 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检测的目的,是严格限制不合格车辆上路运行,提高人民群众防治机动车污染意识,促使广大车主自觉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及时淘汰污染重、无法治理的车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让巫山的天更蓝,空气更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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