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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良巫山”助学启动,每人3000元,限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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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7 21: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为弘扬助人为乐、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民族精神,圆巫山贫困学生求学梦,2018-2019学年度“忠良巫山”助学行动正式启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18-2019学年度共资助贫困学生100名,每人资助3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1.资助对象为具有巫山县户籍,在巫山县内就读小学、初中和高中,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2.受助学生必须是家庭贫困,无力独立完成学业。城镇户籍学生家庭收入在城镇人均收入的平均水平以下;农村户籍学生家庭收入在当地人均水平以下;或单亲家庭、或父母中有人患重大疾病、或因重大变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3.受助学生必须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校内活动,并得到学校、师生认可和好评。

4.接受过其他贫困助学资助项目的学生不再接受该资助项目。

5.受助期间,受助学生及其家庭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将取消其受助资格,清退其受助资金。


三、资助金发放方式

1.“忠良巫山”助学行动由夏朝阳博士负责筹措资金,具体由中共巫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2.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忠良巫山”助学行动,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各相关学校要及时让学生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同时,对照资助条件,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学校对本辖区、本校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组织贫困家庭学生申报。

3.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县委宣传部要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要进行入户走访调查,认真审核,将家庭确实特别困难,无法独立完成学业、勤奋好学、表现优秀并得到学校和师生肯定和好评的学生推选出来,让助学金真正发挥资助贫困学生的作用。

4.受助学生名单由宣传部逐一审核筛选,抄报夏朝阳博士审定,并在县内媒体公示。资助金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发放。


四、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 

1.材料要求。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需要填写《“忠良巫山”助学行动受助学生申请表》(可在巫山网信息公告下载,网址:http://www.wushannews.com/),一式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和全家户口薄复印件1份;在校期间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上报材料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薄、获奖证明等原件以备审核。

2.时间要求。受助学生务必在10月15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县委宣传部文明办,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何华伟,联系电话:57682362,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22号党政大楼8楼。


中共巫山县委宣传部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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