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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一月二十六日,在我朝云公园度假村游玩,当时开了一个钟点房,(一男一女),订了三斤猪蹄,拿了一包芙蓉王的香烟,均未付账,留了两个电话:182-2365-5345 150-2347-0333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左右,这个男的说下去接个人,直接就走了,女的过了半小时后走的。这几天我们收银员一直拨打这个短信,发短信,号码主人不是挂电话,就是不接,信息也不回。几百块钱虽是小事,但性质恶劣,再次曝光,希望各位同行注意此人。第二张照片为手机微信号搜索的头像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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