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监察局局长: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举报信。我举报重庆市巫山县骡坪镇团山村县人大代表、支部书记王超颖借职位之便利贪污腐化、贪赃枉法、滥用手中职权行道德伦理败坏之事。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光辉形象以及国家公信力度。引起群众公愤,现将事实反映如下:
一、以整修村委会为名,肆意挥霍村复垦资金返还款。2014年,利用驻村干部赵某顶名,私自施工(无财务预算和公示)整修村委会,仅一块财务公示栏就花去30000多元;2015年又借整修村委会为名花去160000元,既没有承包方,也没有具体施工方案,全由她一人说了算;2016年再一次以修整村委会为名(据说是驻村干部罗某承包,具体事务还是由她负责)又花掉160000元,据不完全统计三年以来以修整村委会为名共计花费350000元之多。村民们迷惑:2006年新建村委会仅花170000元,而现在修整却花费350000元之多,而且所有事情都是由她一人敲定一手遮天,上至各种款项下至一个小工的任用都得由她点头同意,而丝毫不顾及民主、公开和公平政府处事形象,这样的村干部还被评为全镇“先进干部”,作为老百姓我们感到很疑惑,也实在不解这样中饱私囊的干部是如何获得先进的。
二、 借贫困学生名义,强行私吞助学捐款。
2014年,本村村民张洪考取大学(母亲早已下落不明,父亲病逝),属孤儿,生活极度困难,无法完成学业,王超颖支书向县人大反映后,政府及时捐赠35000元助学捐款,这一举动本是深得人心,得到民众一致好评,殊不知王超颖支书半路截走16000元,而实际到张洪手金额便只有19000元。
三、 滥用手中职权,只手遮天,垄断村里一切权利。
2015年利用“酒泉至湖南高压输电工程”经过本村5、6组时机,收取工程队带班王队长好处费后,强行将刚验收的烟路压毁,既不开会解释,也不与烟农协商,严重影响村民的生计,无奈的村民却无处申辩;更为不耻的是借用铁塔施工老板之名,无证私自开采石场,用于团山村至观奇村公路,在无任何上级文件批复的情况下爆破、毁坏山林几亩,老百姓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是有冤不知往何处申,有不服也不知道该向何处说,一次又一次的上访都被她巧舌如簧,诓骗领导说是铁塔建设用料,上级领导也没有仔细调查,一次次老百姓的请愿就都不了了之。
四、 无视国家建设补偿标准。
2015年“酒泉至湖南高压输电工程”路经团山村5、6组,所牵涉的损失,应该有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但她仗有特权在手,不开会讨论也不公示,任意妄为。当时工程队进村之时,所有损失由村主任彭仁刚上山统计,并由农户签字确认,当政府补偿款打到王超颖支书账上时,王超颖支书却说村主任彭仁刚先前统计的不算数,必须由她王超颖支书本人统计才算数,一下子就形成了有关系的多补,没关系的少补,以及和她关系好且无任何损失的也补偿,如:张典清1000元(王超颖支书叔叔);组长、老干部因人而定,有给500元的,有给1000元的,而这样补偿靠关系,枉顾国家法度就是王超颖支书的补偿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