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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长期经营地下六合彩,严重扰乱社会市场秩序,近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吕某、何某作出了逮捕决定。
吕某、何某重庆巫山县人,其二人自2009年8月份以来,长期在重庆巫山、以及建始县境内经营地下六合彩,非法经营数额达30余万元,二人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
经审查,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吕某、何某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且其营业金额均在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确有逮捕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吕某、何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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