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今日,巫山县人民法院曝光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朋友们,以后在巫山,和这些不讲信用的人打交道,得特别留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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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标的:赔偿申请人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82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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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将在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消费限制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可向法院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 联系人:巫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电话:57651016
来源:巫山网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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