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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苏州市政府机构危社害民就不敢公布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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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09: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苏州市官官相护的霸道行为就是:政府机构与部门合伙造假为双塔街道开办大批皮包公司,大批皮包公司都可以在社会上到处行骗,就能为苏州市创造出大批财富挥霍享受。要想危社害民挥霍享受,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就需要地方政府机构的严密配合:
     一: 如一苏州市正德物资贸易公司在95年9月行骗得到钢材,就交双塔街道二处房地产上使用,而公司欠下货款,由街道政府放走公司逃避债务。就不怕公司被缺席判决(97沧经初字第79号),由沧浪区工商局负责拒绝司法查验此公司95、96年有无参加年检,一定要等到公司被缺席判决后,才能被迫吊销此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双塔街道政府就可以推脱一切法律责任:(1)是公司欠下款,与政府出资使用方无关。(2)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无执行主体,更与出资主管方无关,就有权拒绝出具公司被吊销的清算报告,更不用对债权人的清算赔偿的法律责任。(3)如此违法、抗法掩盖,就必须得到当地司法机构的认可,才能掩盖虚假出资和私分欠款落实到实处。
     三:苏州市沧浪区审计局、苏州市审计局、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必须为苏州市审计师事务所负责,共同出面抗拒律师、法官查验此类公司的验资底稿,才能彻底隐瞒虚假验资是事实。必须彻底掩盖,才能推脱拒绝承担虚假验资的连带法律责任。
     四:苏州市沧浪区法院必须成为地方权力危社害民的保护伞,双塔街道大批公司,可以判决,但绝不能被执行。不管徐季平、顾跃华执行法官如何说:“是被大批虚假出资,被大批判决”。但执行庭庭长贾、陈二庭长都必须颠倒办案,贾说:“我看资金到位,我不会去查问,法律规定是谁主张,谁举证,你无证据法院是不会给你办理的”。所以法院大胆枉法裁判,证据一:98年11月背着受害人私下就中止(98沧执字第24号案)执行,也可以假冒受害人签收,更无需发给受害人此裁定书,先生效了事,等你知道后也可拒绝补发。等到04年4月你自己花钱取回复印件,照样可以拒绝追查假冒签收人,拒绝恢复此案执行。证据二:我申请追加执行人,在听证会,陈庭长继续维护:双塔街道拒绝出具公司的清算报告,来隐瞒虚假出资和私分欠款的去向。继续维护苏州市审计局、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抗拒律师、法官查验公司的验资底稿,来隐瞒事实虚假验资的事实推脱回避。陈庭长就采取突然袭击宣布:“不好!听证会的电脑记录,现已全无,听证会结束”。回避一切权力违法,毫无搞清楚真相下,陈庭长就可马上发出驳回通知书:“公司开办合法有效,你无证据佐证,驳回追加执行申请”。法院回避权力违法,受害人不能有知情权,所以法院丧尽天良,目的就是保护权力危社害民,成为全国最真实的典型案例。
     五:官官相护如此危社害民,就因为得到了当地政府领导、人大、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的认可,这也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不然受害人十五年来的投诉、上访、举报、人民网、上百挂号信、各个网站发表文章揭露,至今会无动于衷吗?人民的监督,需要知情权,他们敢公开透明吗?是集团违法害民,就是集团违法害民,就不会一直遮遮掩掩!!!这就是中国的黑暗事实,是无可回避的事实!!!只要一公开真相,就可马上确定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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