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5-3-5 16:5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各位网友好!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明确道路汽车客运价格管理
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价〔2010〕5号)文件规定“我市主城区、跨省市和跨区县(自治县)客运线路经营者可在现行客运票价(中准价)的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10%,下浮幅度不限的规定实行常年浮动”,出现开县、万州至宜昌比巫山至宜昌票价一样甚至还低的情况,原因在于客运企业根据线路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此规定进行上下浮动所致。
如各位乘客发现客运企业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