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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房子是普通家庭最大的财富。为了拥有一套房产,人们往往要当长久的房奴来应付银行按揭。可有的企业苍蝇可不是这样,他们可以凭籍骗术不显山不露水,空手套白狼,房产垂手可得。之所以称他们为企业苍蝇,是将其和具有显赫地位的政府贪腐官员区分的说法。但是,切莫认为苍蝇之小,危害就比上层老虎的危害小哦!下面,笔者要披露的就是一个小苍蝇大危害的实例。本事例的主人公是江西省南昌市第三运输公司下属服务公司两任班子的新老苍蝇们。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地处江西省南昌市南城仓的市第24中学扩建,与其毗邻的三运服务公司生产基地大片建筑被征迁。当时服务公司支部书记、经理、副经理、工会主席、妇女主任、会计、出纳、干事……林林总总的行政干部们一个个变戏法似的搞来了《公房使用证》,将全部的生产基地建筑申报为他们的“租赁房”。最终,个个都如愿以偿得到了“安置补偿”。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大头苍蝇为掩人耳目,一个个暗中将新房换成大洋纳入囊中;没领导头衔的小头蚊蝇则直接住了新居。可怜靠生产吃饭的职工们却永远失去了生产基地重建的可能!
无独有偶。2013年11月,上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的南昌市万寿宫棚户区改造大征迁又开始了,发横财的命运再次垂青了这些企业苍蝇。三运服务公司办公楼(含办公室、会计室、档案室、医务室、招待所、服装厂)地处船山路602号、614号和624号,正是此次征迁范围。对此,12名新老苍蝇们无不欣喜若狂(此时已是第二代苍蝇当道,前代的老苍蝇虽已退休却仍可利益均沾),于是乎,他们又重拾伪造租用证的伎俩,再度打起了歪主意。结果通过运作,又将公司办公楼变成了12套替他们量身定做的居家安置房!由于笔者比较深入地进行了调查并采集了相关证据,故有条件详细披露。
南昌市第三运输公司是一家成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的第一、第二代创业者大都经历了在南昌市穿街走巷拉大板车运输装卸货物的艰辛岁月。后公司逐渐壮大。在全市许多地方都购置了大片的不动产。就拿职工不足百人的小小的服务公司来说,光拥有的不动产就涵盖南站招待所一部、老福山招待所二部、船山路招待所三部三大块,还不算这个厂那个厂的。这些家底,当然是几代职工凭籍艰苦卓绝的劳动汗水点滴积累来的。
然而,随着绝大部分职工退休离开企业,这些雄厚的房地产老本,越来越被某些人惦记着,这些人不是别人,是何志祥及其家族,也包括他的几名亲信。何志祥何许人?此人1949年生人,官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余年,据说还弄了个副县级。尽管有了正式的官衔,但此公还是乐见呼其“何老板”,20来年大家都是这样叫过来了,我们也就随俗吧。何老板在南昌市三运总公司一言九鼎是出了大名的。为此,上级在其年届60大寿时,还专门发文慰留其继续担任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好一阵子。何老板为了使公司家族化,弄了个“举贤不避亲”,指定无德无能无资历可言的胖子外甥女陈某坐上了总公司党委书记的宝座;把自己的位置留给了自认为对他忠心耿耿的小个头马仔王某,也就后来让他猜忌不已的王总;另外,何老板还曾创造过一个快速栽培党务干部的神话。1996年,在他操办下,其外甥媳妇龚海鸣当年调进,当年入党、当年当了服务公司书记;2008年在水运集团解除劳动关系的邓勇因和何老板是连襟关系,也成了服务公司挂名副经理,公司俨然已经成了何氏家族的企业。另外还须指出的是,南昌市三运总公司或服务公司,各级领导都不是依照规定由职工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何老板这样的强人指定的。公司职工们并不知企业职代会为何物。因此,干部无须向全体职工述职,一切都按照家族企业模式运行,重大问题从来都是暗箱操作,群众无权问津,譬如偌大个南城仓生产基地征迁后变为领导班子人人有份的安置房,生产基地消失于无形,而群众却无法知晓就是例证。
现在回到本文的主题上来谈谈正在运营的办公楼房非法变为12套个人还建房的问题。
南昌市船山路602号、614号、624号是1969年建成的南昌市三运服务部综合办公楼。2005年后除保留办公室留做办公用外,其余出租给万寿宫商城商户们当仓库使用(有详实的现场视频及盖有三运服务部公章的文告为证)。2013年征迁伊始,西湖区征迁办会同房产档案部门到实地进行了核查,于11月5日在《关于要求协调万寿宫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市第三运输公司服务部房屋征收的报告》中,对三运服务部办公楼的办公营业房作了正式认定:船山路602号“办公用房面积110平方米”,624号(含614号两层附楼)“营业面积461平方米(原经营旅社,现出租做仓库)”。
不料,不出一个月,上述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突然被南昌市交通局2013年12月9日的《关于申请参加房改的函》推翻,602号“办公用房面积110平方米”,和624号旅社中的附楼部分竟然变更为何志祥12名亲属及利害关系人的福利房!另外,根据征迁政策,不足36平方米的还可以无偿补足,因此他们每人将至少骗取集体和国家42.84万元(每平方1.19万元),12人的涉案金额高达500多万元!!!
我们从南昌市推进旧城改造指挥部调度会议纪要(2013)19号文件获悉,市三运服务部办公楼之大部分,已经非法改为还建12套私人住宅。这种在光天化日之下化公为私的大规模犯罪行为居然能够得逞,实在令人触目惊心!
办公楼变私宅,奥妙就在“造假”二字,其始作俑者就是何老板。众所周知,截止万寿宫拆迁,服务部办公楼房一直处于对外出租状态(详见群众采集的视频证据)。而何老板的外甥媳妇龚海鸣、连襟邓勇等十余人却都持有一张由何老板利用三运总公司公章或服务部公章伪造的“南昌市城镇公有住房使用证”。其中充满了猫腻:
1.租赁证不难看出是新近制作的。从十余份纸质的使用证及存根可见,其标称的发证时间虽然距今分别为七年、十二年、十七年、二十二年,但加盖的公章和填写的字迹却统一是新近形成的,属于临时伪造是一目了然的事实。
2.发证单位牛头不对马嘴。书记龚海鸣获证于“1997年1月”,经理张季茂获证于“1992年3月1日”,前经理李冀雄获证于“1992年4月1日”,前副经理熊斌获证于“1992年3月”。四人均是由总公司发的证。但服务部早在1991年初就从总公司办理了产权剥离,发证事项由总公司越厨代庖显然牛头不对马嘴;
3.使用证不合法。国发【1998】23号文件规定“自1998年下半年全国停止福利分房”,而邓勇、崔林、何芸、谌冬茹等人“分房”的时间却分别为2002年和2007年,足见使用证是伪造的;
4. 不存在租赁事实。2013年11月22日《市三运公司在万寿宫棚户区有公房使用证职工摸底情况公示(第一榜)》是交通局分管副局长吴久铭基于群众压力,召集三运公司管理人员核查后发布的,12个假冒承租人均被标注“从未住过”四个字(见原文)。在职工大会上,前经理李冀雄代表12人供认:“我们没在这里住是出于体谅单位困难,才让单位收取租金的,我们都没有得钱”。由此可见,二十多年以来,涉案房一直是正在运营的办公楼,和个人毫无关系!
5. 12个假冒承租人全部是何老板的亲属党羽利害关系人。龚海鸣:何的外甥媳妇,1996年调入三运服务部,并当年入党,当年当书记,一步登天成了单位的头面人物;邓勇:何的连襟,2008年在水运集团买断工龄后进入三运服务部挂名副经理吃空饷至今;崔林,和三运服务部从来没有劳动关系,只因其夫熊建新与何关系深厚,何便为其造了使用证;邓园园、李冀雄、张季茂、熊斌、魏淑珍是三运服务部两任班子成员,是何长期在服务部不法提取营业收入的胁从人员;谌冬茹、何芸是会计和工会主席,亦是何氏既得利益集团成员;另外,蒋凤庚、颜振东因深知何造假内幕,也被拉进造假圈子。
何老板造假,市交通局、市旧改办为何一路绿灯?10余份公房使用证猫腻重重,群众要求鉴定,要求责令12个当事人到现场交代他们的住房是哪间,为何市交通局黄维象局长不作为?吴久铭副局长于2013年12月9日当众向市信访局万明凤专员承认印章和笔迹不像是多年前的。12人之一的熊斌也在接访会上坦言是为了钻征迁空子而捏造了使用证,黄维象为何偏要在《信访答复意见书》中谎称“未见造假”?
省信访局朱局长、姚厅长、市信访局万专员经与分管市长沟通后,分别于2013年12月9日、2014年3月10日,两次宣布取消12人征迁资格。而黄维象还是执意另辟蹊径,策划通过职工公投打分,将房子重新分给12户涉案人员。当“3.21”公投流产后,黄维象竟然直接为12个造假人盖章放行!
黄维象、闵小平(纪委书记)等主管局官员竭力为住房使用证造假保驾护航,他们多次对上访群众说,“使用证上的公章是真的,使用证就是真实的,不需要请专业机构鉴定,你们告到北京也不怕!”
其实,公房使用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与否,并不难甄别,譬如使用证(存根)上的印章、书写字迹形成时间是否和标称的制作时间相符;发证人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发证行为是否违反了国家禁止性规定;住房使用证对应的房子是否真实存在等方面,只要存在问题,便可直接排除。黄维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岂能不懂?但当上访群众二十余次到访提出这些问题时,他不是装聋作哑,就是强词夺理,甚至对服务部房产确权数据也守口如瓶。
黄维象如此态度究竟为哪般?如果他不是利益链条中的一份子,何须要帮助造假者实现征迁诈骗的目的?何须要力保这些企业苍蝇们的造假道具不被戳穿?(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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