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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霞浦县下浒镇陈文颂等人滥用职权、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控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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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21: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实名举报:福建省霞浦县下浒镇陈文颂等人滥用职权、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控告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
  控告人:陈薛强,福建凤凰岛生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被控告人:陈文颂,福建省霞浦县下浒镇党委书记。
  被控告人:林生喜,福建省霞浦县下浒镇镇长。
  被控告人:温文雄,福建省霞浦县下浒镇人大主席。
  被控告人:涂朝阳,国电霞浦延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请求事项:
  一、追究陈文颂、林生喜、温文雄等人滥用职权、严重渎职、侵权的构成的破坏生产经营罪。
  二、追究涂朝阳侵权的法律责任。
  三、由陈文颂、林生喜、温文雄,国电霞浦延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赔偿我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我公司是股份制私营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整。为了消灭荒山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乘全县乃至全省大造林之东风,我公司在政府的动员下,于2011年元月承包了下浒镇延亭村委和部分村民,下浒镇林果场的坐落桃金山(包括黄石岗、大壁山、大壁岗、坑子潭、对面山、罗家洋路上的荒山以及下浒镇文星明村委及部分村民的坐落黄石岗(包括四斗溪沟、梨 糗古)荒山,计2169亩,承包期限45年。
  同年3月,我公司投入1000万余元资金种植特种经济林——千年桐2169亩。2012年8月30日,经霞浦县林业局通过造林验收及备案。几年来,经我公司的精心培植、管护,2169亩千年桐成活率达95%以上,再过两年即可结果收益(可提供作为航空油料,零星柴油和二百多种化工原料)。
  正当我公司全体股东还在憧憬丰收带来的经济效益时,下浒镇党委书记陈文颂、镇长林生喜、镇人大主席温文雄、延亭风力发电公司总经理等人未告知我公司,未征求我公司的意见,也没持任何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指示工程队于2014年元月开始将挖掘机开进我公司的林地,恣意开膛破肚,在林地正中间掘出一条8米许宽的道路,有些地段因坡高弯大,挖上来的土石就向两旁堆,致使那些地段就宽达三四十米。他们的恶意施工,致我公司遭受毁坏的千年桐达250亩以上,经福建省宁德市闽宁价格认证评估有限公司“闽宁估价[2014]资评第14161号”评估,经济损失达155万元(土地增值部份未估算在内)。林地的防火道路和边角地,理应由我们公司申请和使用,但他们没经我公司的许可,也没发改委和林业部门道路立项文件在我公司的林地边割了几丛草,种了几棵油茶树,就搞成了所谓的防火道,顺顺当当地偏取了国家补贴。在向我公司林地的征用时,他们就抓住机会中饱私囊。仅举一例,村民王华清土地赔偿费19000元,但是延亭村支部书记林桂林、镇政府片长谢玲就侵吞6000元,只给他13000元。
  尽管给我公司造成如此重大的经济损失,但被控告人等不引以为戒,反而抱成一团,继续滥用职权、严重渎职和侵权,甚至不惜与黑社会的人勾结。9月18日下,他们就雇用黑社会的人殴打前往劝阻的我和来自台湾的两个合作伙伴,一边恶意指挥人堵我小车3个多小时,一边指挥人继续毁坏我公司的千年桐,使我公司遭受的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
  犯了错的他们毫无担当,将责任推给工程队。为此,我于9月2日向霞浦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3日向霞浦县人民检察院举报。可是,他们为推脱法律责任,一边炮制所谓的文件,一边向法院、检察院施加压力。在10月14日9时第一次法院庭审时,我方律师才在法庭上见到霞浦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经要[2013]32号“关于研究风电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下浒镇人民政府的霞浒函[2013]40号“关于霞浦县下浒镇延亭片区森林防火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相关事宜委托的函”。但奇怪的是,县政府会议纪要是2013年4月28日印发的,第二天(29日)下浒镇就与延亭风力发电公司达成协议,开其了委托函,这不就足以说明四被检举人等的造假、滥用职权、严重渎职、侵权是事实存在的吗?会议纪要是森林防火道路,但四被检举人却滥用职权,美其名曰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将“森林道路工程项目”加注“含霞浦延亭风电场工程进场道路和场区道路施工工程”。两道合并,损失的是我公司,他们却得到防火道路和风力发电道路的两种赔偿,从中得到极大的经济利益。,
  尊敬的上级领导当今中国是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可是四被控告人却官僚主义严重,又无视法律,不依法办事,滥用职权,以权代法,严重渎职和侵权,使我公司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但由于县法院、检察院受制于地方政府,要让他们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实在是勉为其难。为此,我公司求助上级领导,请求对该案进行跟踪督办以维护公理正义。
  此致
  崇高的敬礼!
  福建省凤凰岛生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薛强
  电话:13073965631
  2014年10月24日


  福建凤凰岛生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承包45年的荒山上,于2010年10月投入1000余万元种植千年桐2169亩,于2014年元月开始被福建省霞浦县下浒镇党委书记陈文颂、镇长林生喜、镇人大主席温文雄、延亭风力发电公司总经理涂朝阳等人恶意损毁250余亩,经济损失155万元(土地增值部分未结算在内)。在投诉、诉讼无门,且千年桐在继续遭受毁坏,经济损失继续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公司求助“天涯社区”官网,贴子承蒙在11月14日的头条登载。
  镇长林生喜见信息大为恐慌,于11月15日通过我公司董事长的熟人传达他们愿意与我们股东协商的意向。16日,我公司董事长和两位股东在一小排档与林生喜相见。林某说,每亩(千年桐)赔偿3200元,你们看怎么样,反正不是我自己的钱。我公司要求,按照《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对征占用林地收取四项费用的实施办法》[闽价(1993)费字78号]的规定,果树未产果,按工本费的2倍补偿。林某答应与县里商量 ,一个星期内解决后,即要求我公司撤贴子。
  考虑到赔偿能解决,又考虑到他们是政府,我们是平民,不在一个天平上,能给赔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事情就过去了,较劲就等于不给面子,以后不好办事,因此再委屈也要忍,再苦的果也要吞,于是我公司违心地撤下贴子。
  撤了贴子后,我公司就翘首期盼赔偿金能得到落实,一个星期过去了都没音讯,2次给林生喜打电话,他只给四个字“县里不肯”。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我公司撤下贴子后,陈文颂、林生喜、温文雄等人即让人以“山涧小农夫”之名于11月16日投贴子诽谤我公司董事长,说“这样的人不配植树,只想今天种树明天砍树发财。实在没砍树,当个老赖赖个百十万也可以”等恶毒言语。
  我们不明白,植树造林,让荒山献宝,这是何等荣光的事业,不管是平民或为官都是配的,怎么会成不配呢!要说不配,就是无视事实,无视合同规定,为了迎合上峰,受到指使,毫无正义感,不敢说实话,昧着良心,助纣为虐的小人。
  见到他们发的贴子,我们才发觉在没有人性的他们面前,我们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以致上当受骗,撤了贴子。
  我们始终相信,真实不怕炼,事实胜于雄辩,为此我公司再传贴子,以正视听,并附上拍摄于林地和千年桐被毁坏的图片,请求有正义感的网友伸出援手,口诛笔伐,使公理正义得到维护,使仗势欺人,无法无天,破坏生产的陈文颂等人得到应有的惩处,使我公司遭受的损失得到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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