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信息网

搜索
查看: 15134|回复: 20

[百姓心声] 巫山县城区内公共道路临时停车为什么要收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6 19: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巫山县城区内公共道路临时停车为什么要收费?这是国家的基础建设,修建资金来自国库,应属全民公众所有,我们这些纳税交纳的税款到底有何作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们开个车在这道路上临时停一下还要收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又不是专用停车场,在别的城市,在道路规划的临时停车道上停车是不收费的。你们所有的费是入了国库还是私吞了。既然要收费,为什么在收费的地方明码标价,就是花一千多块钱雇一个在那里瞎收,还提成什么的。难道这就叫社会和协吗?
发表于 2014-8-16 23:3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不收费不行,以后满街都是停的车,建议临时停车超过半个小时才能收费合理些,我经常在街上办事停几分钟就收2元钱,心里不舒服;
发表于 2014-8-17 00: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我骑摩托车想给钱停人家都不让,看不上摩托没造这个计划。楼主你知足吧。
dyx
发表于 2014-8-17 08: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在网上经常看见大家在提纳税人,我就是不知道大家到底纳了多少税?你纳了多少税?
发表于 2014-8-17 08: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巫山停车场太少了,而且停个车也很不方便
发表于 2014-8-17 17:26: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奉节宝塔坪就不收
发表于 2014-8-17 21:2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如果不收你的费,你说国家的基础建设应属全民公众所有,我没有车怎么办,这对我公平吗
发表于 2014-8-19 20: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市民有在城市道路上免费停车的权利,有缴纳养路费的义务
  
  市民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前提下,有在道路上画有停车许可的线内免费临时泊车的权利。因为,机动车养路费中已经包含了车辆在路上行使和临时停泊的费用。
  公路养路费是国家规定由有车单位和个人向公路主管部门缴纳的用于公路养护和改善的事业费。养路费的依据是《公路法》和国务院《公路路政管理规定》。根据《公路法》,国家将用“燃油附加税”替代养路费,国务院决定,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市民有依法纳税和缴费的义务,也有要求政府严格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权利。《行政许可法》规定,设立行政许可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是我国现行唯一的城市道路管理法规。该法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这里所述的“特殊情况”不包括营业占道,它主要是指因建设作业需要而占道。非营业占道才可以收占道费,占道营业停车场由政府收占道费没有依据。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财迷生窍,建议上级政府组织专案组查明真相,依法严肃处理并公诸于众。
   请各没事时多看看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有了一些法律知识了才知道维权。国家的政策是好,但没按实执行。
发表于 2014-8-19 20: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dyx 发表于 2014-8-17 08:09
在网上经常看见大家在提纳税人,我就是不知道大家到底纳了多少税?你纳了多少税?

不纳税,那些吃黄粮和部分干实事的领导们喝西北风呀?
发表于 2014-8-20 11: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lfm910 发表于 2014-8-19 20:28
不纳税,那些吃黄粮和部分干实事的领导们喝西北风呀?

每个月公司为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两百多不是钱吗?买东西交的增值税不是钱吗?
发表于 2014-8-20 17: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往事如风 发表于 2014-8-18 10:05
那收费的还有提成呀~

听收费人员说的
发表于 2014-8-20 18: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珠海
dyx 发表于 2014-8-17 08:09
在网上经常看见大家在提纳税人,我就是不知道大家到底纳了多少税?你纳了多少税?

只要还活着,太阳升起来,每天都要各种各样的税,具体的税收自行百度,不解释!早晚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发表于 2014-8-21 15: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感谢楼主对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现将楼主质疑回复如下:
因巫山新县城搬迁时受地域限制,停车场建设及停车位规划严重滞后。随着当前车辆的快速增多,建成区交通压力急剧增大,一度时期,车辆通行1.5公里的广东中路需40分钟,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为切实解决城市交通压力,借鉴其他区县成熟的停车管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2月成立停车办开展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工作。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在车流量较小的路段划定限时占道收费临时停车位,聘用管理人员负责临时停车的管理、收费。停车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5号)、巫山发改价〔2013〕23号文件制定,每天7:00至21:00收取临时占道费,按1元∕半小时车位收费,不足一个计算单位按一个单位计费。所收费用次日全额上缴县财政。
发表于 2014-8-21 22: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巫山停车办 发表于 2014-8-21 15:27
感谢楼主对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现将楼主质疑回复如下:因巫山新县城搬迁时受地域限制,停车场建设及停 ...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请问领导地方条例的权威还高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吗?既然你们是《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来执行,为何不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十八条 下列城市道路设施范围内不得设置临时占道停车点:
(一)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医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点附近五十米范围内的路段;
(四)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沿线及主、次干道之间的连接道;(广东路难道不是主干道吗)
(五)双向通行低于六米、单向通行少于两个行车道的车行道;
(六)宽度在五米以下的人行道;(欧街人行道的宽度有五米)
(八)其他不宜设置的路段。
第四十九条 临时占道停车点的管理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三)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将停车种类、收费时间、收费方式、监督电话等事项在临时占道停车点的显著位置予以公告;(这些内容你们公告了吗)
(五)公示临时占道停车点的决定部门、临时占道停车点的设置范围和有效期限。这些内容你们公告了吗)
另外:一些小区消防设施的不完备和消防设施附近违章停车你们政府单位为何不加强管理,这给民生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你们对有营利,停车收费的事情还是很积极的。我真不知道这是你们的作为还是不作为?你们吃的是老百姓的饭,穿的老百姓的衣,最好也能为老百姓干点实事。君子来财,取之有道!

  习主席啊!您得把这个社会的老虎和苍蝇一网打尽啊!您就是老百姓未来幸福生活的希望!
发表于 2014-8-21 22: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lfm910 发表于 2014-8-20 11:22
每个月公司为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两百多不是钱吗?买东西交的增值税不是钱吗?

我看你这人费话连天,没说点正经的。我有说过我不该纳税吗?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正当义务,没税收,国家如何生存啊!大家都要正确对待纳税。老子最看不起那偷税漏税的单位和个人,比做贼都耻辱------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精选推荐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