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楼主对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现将楼主质疑回复如下: 因巫山新县城搬迁时受地域限制,停车场建设及停车位规划严重滞后。随着当前车辆的快速增多,建成区交通压力急剧增大,一度时期,车辆通行1.5公里的广东中路需40分钟,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为切实解决城市交通压力,借鉴其他区县成熟的停车管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2月成立停车办开展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工作。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在车流量较小的路段划定限时占道收费临时停车位,聘用管理人员负责临时停车的管理、收费。停车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5号)、巫山发改价〔2013〕23号文件制定,每天7:00至21:00收取临时占道费,按1元∕半小时车位收费,不足一个计算单位按一个单位计费。所收费用次日全额上缴县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