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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爆料] 抱龙镇政府无视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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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9 01: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爆料: 就在2014年1月14日,在重庆市巫山县抱龙镇桃花村由镇政府找的人强行占用农民土地,殴打农民,这是什么世道,不是说的不能强行占用耕地吗?我很怀疑当地的警察的出警效率,因为半小时的路程竟然用了3个多小时。6地镇政府说的补偿好了才能动工,为什么要出尔反尔的呢?到巫山县县政府过了5,6个小时才有一个主任接待一下,被打的农民还有老人啊!其中一位80多的高龄啊!还有三位60多了,他们辛辛苦苦一辈子容易吗?以上是相关图片日期经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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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0 12:3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您反映的事情并非政府行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中。此外有两点需要作出说明:一是补偿标准是参照巫山府发〔2013〕28号文件执行;二是当地政府、派出所、村干部都是在接到反映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解处理。
发表于 2014-1-20 23: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继续跟进
发表于 2014-1-21 11: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结果呢
发表于 2014-1-21 12: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小尾巴 发表于 2014-1-20 12:33
您反映的事情并非政府行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处理中。此外有两点需要作出说明:一是补偿标准是参照巫山 ...

无论怎样,我还是认为土地补偿标准,应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而不是当地政府自行定的标准,如果政府定的标准远远低于国家标准,老百姓怎么会服了?必然会导致矛盾激化

政府部门应该在某些问题上反省一下

发表于 2014-1-21 15: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情况属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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