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有在城市道路上免费停车的权利,有缴纳养路费的义务
市民在不影响交通秩序的前提下,有在道路上画有停车许可的线内免费临时泊车的权利。因为,机动车养路费中已经包含了车辆在路上行使和临时停泊的费用。
公路养路费是国家规定由有车单位和个人向公路主管部门缴纳的用于公路养护和改善的事业费。养路费的依据是《公路法》和国务院《公路路政管理规定》。根据《公路法》,国家将用“燃油附加税”替代养路费,国务院决定,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市民有依法纳税和缴费的义务,也有要求政府严格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权利。《行政许可法》规定,设立行政许可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是我国现行唯一的城市道路管理法规。该法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这里所述的“特殊情况”不包括营业占道,它主要是指因建设作业需要而占道。非营业占道才可以收占道费,占道营业停车场由政府收占道费没有依据。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财迷生窍,建议上级政府组织专案组查明真相,依法严肃处理并公诸于众。
请各没事时多看看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有了一些法律知识了才知道维权。国家的政策是好,但没按实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