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9-2-28 01:08: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您好,收到您的帖子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如下:
一、家庭基本情况
李书平,男,现年50岁,未婚,四级肢体残,身体无其他疾病。养女李冬艳,现年23岁,已婚,2015年嫁到成都,现在在家带小孩,眼睛有缺陷,无残疾证。属我县建卡贫困户。2014年因生态移民搬迁由三溪乡红花村迁来,家庭户籍所在地:三溪乡三溪村2组,户籍人口3人(李书平、李诗望、李冬梅),现共同生活成员为李书平、李诗望。
房屋为土木结构(2014年生态移民搬迁时买的哥哥李书军房屋),经鉴定属D级危房,经乡村干部多次做工作,一直未动工。现危房改造协议已签,目前材料已到院子里,正在改造。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是本人务农收入和打零工(做建筑、管护果树)收入。
父亲李诗望,现年80岁,丧偶,李诗望共有3个儿子,大儿子李书军55岁,已婚,育有1子1女,居住于巫山县城,在三江六景购有住房一套,在三溪村有4层楼房一幢,现外出务工,家庭条件好,有赡养能力。三儿子李书敏,41岁,已婚,育有1子,居住于巫峡镇七星村,现外出务工,家庭条件好,有赡养能力。李诗望由李书军和李书友支付赡养费,现居住于李书平家。
二、原低保救助情况
2015年6月至2018年8月李书平1人获得低保待遇。2018年7月,全县启动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对全县所有获得城乡低保的对象进行全面复核,要求本人或家庭成员向乡镇(街道)低保服务窗口重新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群众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公示报县民政局审批。三溪乡人民政府8月开展低保动态复核,经调查李书平家庭人均月收入已超过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女儿有赡养能力,暂不能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取消低保。
三、处理情况
如以后李书平家庭出现困难,可向三溪乡人民政府提供相关困难佐证资料,由三溪乡民政办按民政救助相关政策和程序予以救助。
民政局已与李书平进行了电话沟通,对低保等民政救助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他表示满意。
巫山县低保监督电话::57691197。
巫山县民政局
2019年2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