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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fm910

[百姓心声] 巫山县城区内公共道路临时停车为什么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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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0 17: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往事如风 发表于 2014-8-18 10:05
那收费的还有提成呀~

听收费人员说的
发表于 2014-8-20 18: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珠海
dyx 发表于 2014-8-17 08:09
在网上经常看见大家在提纳税人,我就是不知道大家到底纳了多少税?你纳了多少税?

只要还活着,太阳升起来,每天都要各种各样的税,具体的税收自行百度,不解释!早晚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发表于 2014-8-21 15: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重庆
感谢楼主对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现将楼主质疑回复如下:
因巫山新县城搬迁时受地域限制,停车场建设及停车位规划严重滞后。随着当前车辆的快速增多,建成区交通压力急剧增大,一度时期,车辆通行1.5公里的广东中路需40分钟,给市民出行带来极大不便。为切实解决城市交通压力,借鉴其他区县成熟的停车管理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2月成立停车办开展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工作。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在车流量较小的路段划定限时占道收费临时停车位,聘用管理人员负责临时停车的管理、收费。停车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1〕5号)、巫山发改价〔2013〕23号文件制定,每天7:00至21:00收取临时占道费,按1元∕半小时车位收费,不足一个计算单位按一个单位计费。所收费用次日全额上缴县财政。
发表于 2014-8-21 22:2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巫山停车办 发表于 2014-8-21 15:27
感谢楼主对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现将楼主质疑回复如下:因巫山新县城搬迁时受地域限制,停车场建设及停 ...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请问领导地方条例的权威还高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吗?既然你们是《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来执行,为何不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十八条 下列城市道路设施范围内不得设置临时占道停车点:
(一)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医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点附近五十米范围内的路段;
(四)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沿线及主、次干道之间的连接道;(广东路难道不是主干道吗)
(五)双向通行低于六米、单向通行少于两个行车道的车行道;
(六)宽度在五米以下的人行道;(欧街人行道的宽度有五米)
(八)其他不宜设置的路段。
第四十九条 临时占道停车点的管理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三)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将停车种类、收费时间、收费方式、监督电话等事项在临时占道停车点的显著位置予以公告;(这些内容你们公告了吗)
(五)公示临时占道停车点的决定部门、临时占道停车点的设置范围和有效期限。这些内容你们公告了吗)
另外:一些小区消防设施的不完备和消防设施附近违章停车你们政府单位为何不加强管理,这给民生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你们对有营利,停车收费的事情还是很积极的。我真不知道这是你们的作为还是不作为?你们吃的是老百姓的饭,穿的老百姓的衣,最好也能为老百姓干点实事。君子来财,取之有道!

  习主席啊!您得把这个社会的老虎和苍蝇一网打尽啊!您就是老百姓未来幸福生活的希望!
发表于 2014-8-21 22: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浙江嘉兴
lfm910 发表于 2014-8-20 11:22
每个月公司为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两百多不是钱吗?买东西交的增值税不是钱吗?

我看你这人费话连天,没说点正经的。我有说过我不该纳税吗?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正当义务,没税收,国家如何生存啊!大家都要正确对待纳税。老子最看不起那偷税漏税的单位和个人,比做贼都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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