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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会共识,却仍有驾驶员心存侥幸、屡教不改。近日,重庆市公安局交管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巫山大队在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酒驾老熟人”王某,这已是他第三次因酒驾被查处,其驾驶证刚刚重新考取仅数月,如今又将面临吊销。
当晚10时许,巫山大队民警在巫山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存在饮酒嫌疑。据现场民警张家宏介绍,王某在初步筛查中拒不配合酒精测试,民警持续劝导5分钟,先后进行13次测试均未成功。最终,民警依法将王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2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经进一步调查,王某的酒驾“履历”令人咋舌。据其交代,当晚仅在晚饭时饮用一瓶啤酒,随后于9时许驾车上高速,行驶至巫山收费站下道时被查获。而民警核查发现,这已是他第三次涉酒驾驶被查处:早在2011年8月,王某就因醉酒驾车被吊销驾驶证;2014年2月,又因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车及酒后驾驶被处罚;今年8月,他才刚刚重新考取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他刚到手不久的驾驶证将再次得而复失。
从醉驾到屡次酒驾,王某的经历堪称一部生动的“反面教材”。重庆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当前全市正持续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酒精会严重削弱驾驶人的判断和操作能力,尤其在夜间行车风险更大。请广大驾驶员务必引以为戒,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找代驾”,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记者 熊威 来源:巫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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