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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张某,无证驾驶还 “炸街”? !罚款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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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轰轰轰~~轰轰轰~~轰轰轰
[color=rgba(0, 0, 0, 0.9)]“不见其车先闻其声”[color=rgba(0, 0, 0, 0.9)]道路上的“飙车炸街”党[color=rgba(0, 0, 0, 0.9)]为满足一己私欲发出巨大噪音这种行为不仅扰乱正常生活秩序
更伴随着超速行驶、随意变道、
逆向行驶等一系列危险驾驶操作
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
极大隐患
……

10月15日,巫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广东东路执勤时,查获一辆号牌为渝AX***S的“炸街” 二轮摩托车。经查,驾驶人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无证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对张某处以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并责令其由合法驾驶人将车驶离。


巫山公安交警提醒
[color=rgb(0, 0, 0) !important]无证驾驶:致命的 “马路盲行”
未经过系统驾驶培训,缺乏必要操作技能与应急处置能力,上路即构成 “移动危险源”,对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color=rgb(0, 0, 0) !important]大功率摩托:失控风险剧增
此类车辆操控难度大、动力强劲,若叠加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行为,极易引发超速失控、剐蹭碰撞等事故,严重扰乱交通秩序与公共安全。■ [color=rgb(0, 0, 0) !important]法律严惩:违法必担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将面临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炸街”“改装” 行为另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驾驶机动车须依法取得准驾资质,杜绝无证驾驶、飙车炸街及非法改装行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持续加大 “涉摩” 违法查处力度,严查严处各类交通乱象,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color=rgb(0, 0, 0) !important]道路安全无小事,莫因“耍酷”触底线。| 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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