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巫山县住房城乡建委联合高唐街道、龙门街道、巫峡镇等部门开展毁绿种菜专项整治行动,对上升居委、聚鹤居委、净坛居委、神女居委、玉龙湾小区、金科小区、望霞公园、暮雨公园等辖区毁绿种菜现象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行动前期,工作人员通过张贴通知、社区宣传等方式对城区各居委进行宣传,采取现场发放资料的方式,向居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毁绿种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并动员居民限时自行清理整改。 针对未自行清理整改的地块,县住建委联合龙门街道、高唐街道开展集中清理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车辆15余台次,铲除违规种菜地块85余块,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拖移种菜泡沫箱等物品10余车,城区绿化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县住房城乡建委向全县居民倡议:严禁毁绿占绿,根据《重庆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五十六条规定,严禁破坏城市园林绿化堆放杂物及种植农作物。违反以上条例的,责令整改、恢复原状或消除影响;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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