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关于网友反映“巫山这个地方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一帖,经我局纪检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5年11月11日11:30分,停车办行业科工作人员巡查收费情况返回办公楼时,因急于到办公室汇报督查情况,故将渝FR2806车临时停在办公楼前。鉴于渝FR2806车未按规矩停放,现已对该车辆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扣发当月绩效处理。为严肃工作纪律,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执法车辆管理,在非执法时间乱停乱放执法车辆将严肃处理,若因执法工作外的原因乱停乱放将作解聘处理。
针对跟贴中反映的乱收费、罚而不缴的问题,欢迎大家提供线索和证据,一经查实决不姑息。最后,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关注关心城市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市容秩序,让我们的城市更有序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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