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行动】巫山严打涉管制器具违法犯罪,举报电话公布.......
巫山县公安局关于依法收缴管制器具等物品严厉打击涉管制器具等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管制器具等物品, 依法严厉打击涉管制器具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一、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物品或者或者弩、管制刀具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物品或者弩、管制刀具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严禁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制器具的信息。二、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并投案自首,并主动上交非法枪爆危物品、管制器具至当地公安机关。2024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枪爆危物品、管制器具等物品的,可以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三、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动员主动上交枪爆危、管制器具等物品。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举报电话:110,023-57650477)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巫山县公安局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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