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李某无证驾驶,被处罚!
开车上路首先得有驾驶资格证,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后才能驾车上路行驶。近日,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查处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4月9日上午,交巡警大队勤务二中队民警在龙江大道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自卸低速货车缓缓驶来,民警立刻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李某未取得驾驶证且车辆未年审,属于无证驾驶。经询问,李某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却仍抱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路。对此,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无证驾驶、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作出合并罚款1100元的处罚。警方提示:无证驾驶扰乱交通秩序,诱发违法犯罪。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广大交通参与者共同维护,请大家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持“证”上路,平安回家。| 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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