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搭建雨棚
巫山气象局的一处,一位私自搭建雨棚的住户,在11月25号的晚上,别人的车停在那里,他的棚子塔了,把别人车一个副驾驶全部砸了,当时车主报警了,警察到场帮到调解了,搭棚子的住户说的,车主的车修理费他自愿出维修费的一半,好吧就这样车主把车弄去维修了,直到12月10号车子修好了,车主打电话给住户谈维修费的事,户主干脆说的他不赔,最多赔一千,我想请求这些领导们,这个地方又不是他的,他搭个棚子,把别人车砸了还理直气壮。城区到处都在整理那些私自违建搭棚子的,为何他还可以搭建,关键是又不合法,棚子砸了别人的车还这样欺负人?还有没有天理?希望这些领导为车主受害者发生 请网民说明详细地址,执法人员未找到违建位置。长行局宿舍楼旁边,露天停车场 长行局宿舍楼旁边,露天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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