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巫山县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被冻结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29日。涉案账户6228480322125160612(户名:雷京晶,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请以上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巫山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巫山县公安局2023年6月29日联系单位:巫山县公安局高唐派出所联系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11号联系人:夏警官联系电话:19802768287/023-57682929| 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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