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巫山交巡警查处一起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通过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起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2023年4月11日22时许,巫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十七公里(小地名)往巫山城区方向有一辆三轮车载了几个人,大晚上的很危险。从群众提供的照片中可以清晰的看到车辆号牌和违法搭载的人员。考虑到该路段为省道S201,平常车流量比较大,大队立即指令周边警力就近拦截该三轮车。(群众提供照片)驾驶人龚某表示都是自己心存侥幸,想到距离也不是特别远,又都是熟人,才图一时方便载了这几个人,已经认识到危险性了,出了啥子事情自己确实负不起责任。民警依法对驾驶人龚某违法载人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300元的处罚,并结合辖区发生的三轮车交通事故案例向龚某和乘车人讲解了三轮车违法载人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
交巡警提示:三轮车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乘车人往往被甩出车外,极易发生车毁人亡的严重交通事故。三轮车的乘车人经常是驾驶人的亲戚朋友、街坊邻居等熟人,一旦在三轮车上发生事故,有的乘车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赔偿,只能“哑巴吃黄连”;有的乘车人受伤过重无力自行承担医疗费只能找上驾驶人要赔偿,不仅伤了亲朋之间的和气,遇到驾驶人无力赔偿的也实在恼火。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请三轮车驾驶人时刻牢记驾车不违法载人,也请三轮车驾驶人的亲朋好友主动拒绝乘坐三轮车。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你我做起| 来源:平安巫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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