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城区大件垃圾规范投放通告 城区果皮箱管理告示
巫山县城区大件垃圾规范投放通告为进一步巩固“巫山县国家卫生城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城区环境,以全新的面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市委、市政府"大城三管”要求,结合巫山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现对随意丢弃废旧沙发、床垫、家具、办公桌椅、柜等大件垃圾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积极倡导“大件垃圾不乱丢,如需丢弃先预约”。
二、投放时间。广东路(含广东路)以下,阳历双号的晚上20:00- 22:00;广东路以上阳历单号的晚上20:00- 22:00。
三、投放方式。市民根据自己所处路段,按规定的投放时间与工作人员预约(免费收运);机关、企(事)业、物管公司等单位自行处理大件垃圾,若有需求,也可按规定的投放时间与工作人员预约(本着只收取运费成本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
四、预约信息。联系人:来龙联系方式:17783518811
五、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若发现在车行道、人行道、垃圾收集房、垃圾桶、果皮箱、公共广场、公园以及背街小巷等随意乱丢弃大件垃圾,巫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09月02日
巫山县城市管理局城区果皮箱管理告示
根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县城区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收运,城区主、次干道沿街摆放的分类果皮箱实行规范管理,果皮箱的垃圾进行分类收运。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果皮箱用途。沿街摆放的分类果皮箱≠垃圾桶,仅限于行人随手产生的瓜果皮(核)、纸屑、塑料袋、饮料瓶、烟头等零散废弃物丢弃。
果皮箱投放要求。沿街门店、单位和居民家庭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按要求定时定点投放。严禁单位、个人将袋装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等塞入果皮箱内或扔在果皮箱周边影响市容市貌。
加强宣传、引导。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要加强爱护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培养,持续开展生活垃圾规范管理宣传教育,严格要求党员、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从约束自我行为做起,发现市民垃圾随手乱扔或乱投的行为要主动提醒、及时制止。
依法处罚。对于乱扔、乱投垃圾的行为将通过“巫山APP、巫山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曝光。情节严重者县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将按照《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此呼吁大家:请分清果皮箱与垃圾箱的功能,多走几步路,家中的生活垃圾要定时、定点投放到收运车辆内或生活垃圾投放点(垃圾桶),给果皮箱和环卫工人“减负”,提升旅游城市形象,彰显个人良好素养。
2022年09月02日| 来源:巫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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