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11-3 16:25:33

巫山县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巫山县公安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重庆市公安局决定由巫山县公安局将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6228480332874901819(账户名:池金东,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和涉案账户6217003110009925312(账户名:陈珍珠,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中的资金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2月3日。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巫山县公安局官渡派出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该账户内冻结资金。特此公告巫山县公安局2021年11月3日
联系单位:重庆市巫山县公安局官渡派出所    联系地址:巫山县官渡镇禹王街46号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023-5756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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