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巫山一八旬老人一纸诉状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
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你抚我小,我养你老”本应是父母与子女关系的真实写照,而现实中,总有人不思父母的养育之恩,对年迈父母不管不顾。近日,巫山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在巫山县笃坪乡龙淌村委会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该案件原告侯某已80周岁,与其丈夫共同抚育有5个子女,丈夫于2019年去世,候某现逐渐丧失独自生活能力,每月也需要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开支,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五名被告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用。庭审中,原告、被告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缺席当事人也提交了相关的答辩状,主要矛盾存在两点:一是部分被告认为老人对待子女处理事情不公,二是在赡养老人过程中承担赡养责任的大小不同产生矛盾。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尽力调解,由于矛盾激烈,本案将择期宣判。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拒不赡养老人不仅要遭受道德谴责,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年来巫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赡养纠纷案件时,不断的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切实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引导良好民风、乡风,依法保护老人受合法权益,不断实现法律的指引和教化作用。
| 来源:巫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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