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3-31 14:58:26

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全县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全县城市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为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安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2021年“蓝天行动”春季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渝城管执法总队〔2021〕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参照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规范(试行)》(CG035-2020)有关要求,严厉查处以下11种违法违规行为:
(一)建筑施工工地及建筑垃圾消纳场进出口未硬化处理、未设置沉沙井和排水沟、未冲洗车辆(含施工车辆、私家车、材料车、砼搅拌车等)造成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
(二)建设工地周围环境未保持清洁,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未采取湿法作业等有效措施,造成尘土飞扬的违法行为;
(三)未办理《重庆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违法行为;
(四)未按规定的技术要求改装的载重货车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违法行为;
(五)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照核准时间、线路运输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六)密闭运输车辆未有效密闭运输建筑渣土、砂石、垃圾等易撒漏物质造成飞扬、泄漏、撒落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
(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在规定地点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八)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违法行为;
(九)未经许可设置建筑垃圾消(受)纳场的违法行为;
(十)机动车在城区道路上行驶未保持整洁,车身、车轮有明显污迹尘土未及时清洗的违法行为;
(十一)露天烧烤、露天焚烧树叶、垃圾、秸秆落叶等的违法行为。

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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