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2-20 17:28:09

【警告】巫山人速看,“民族资产解冻”?**,这是诈骗!

日前,巫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民族资产解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对被告人张某、吴某、包某、潘某、岑某、王某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6千至4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6年下半年至2019年3月,赵某(已判决)等人从事“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活动,虚构解冻海外老人巨额资产需要手续费、办证费等费用,承诺解冻成功将给予报单员高额回报,鼓动会员报单,从而骗取会员钱财。赵某先后发展了基金会总财务、基金会录单员,被告人张某、吴某、包某、岑某、潘某、王某等数十名团队长,开展“民族资产解冻项目”。赵某和项目人联系后,将虚假的任命书、假工作证等资料下发给团队长,由团队长向会员进行宣传。团队长取得会员的信任后,便将微信收款二维码及报单格式表发在报单群,会员付款报单后,每个团队长汇总后交给赵某或者赵某指定的人,再由赵某交给项目联系人。

2018年至2019年3月,通过“民族资产解冻项目”,被告人张某骗取报单款共计441681.7元,被告人吴某骗取报单款共计323350元,被告人包某骗取报单款共计245971.5元,被告人潘某骗取报单款共计225281元,被告人岑某骗取报单款共计178802.8元,被告人王某骗取报单款共计61559.5元。


巫山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张某、吴某、包某、潘某、岑某、王某,作为赵某等“民族资产解冻项目”的团队长,向会员宣传并鼓动会员报单,骗取会员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包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吴某、包某、潘某、岑某、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民族资产解冻” 类诈骗犯罪是一种借助互联网传播、集返利、传销、诈骗为一体的新型、混合型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害政府公信力,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公安部曾提醒凡涉及民族资产解冻类的项目均为骗局,没有任何合法社会组织开展此类公益慈善项目。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识骗防骗意识,发现被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 来源:巫山法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警告】巫山人速看,“民族资产解冻”?**,这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