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2-7 10:50:05

人人有责,肇事必究!巫山严禁非法野外用火

进入春季,气温迅速回暖,野外风干物燥,已进入森林防火的高火险期2021年1月1日至5月10日全县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范围内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根据《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决定禁止一切非法野外用火,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非法野外用火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5月10日,即全县春季森林防火期间。

二、禁止非法野外用火范围
全县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范围内。

三、禁止非法野外用火行为
严禁带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吸烟,严禁在林区打火把照明,严禁在林区生火取暖,严禁在林区野炊,严禁烧荒积肥,严禁在林区放火驱赶动物,严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炼山造林等非法用火行为。

违反通告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57682052。
巫山县林长办巫山县林业局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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