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1-12 15:42:06

祝贺!巫山法院陈方玲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文件,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巫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方玲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称号。
陈方玲
巫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陈方玲,女,重庆市巫山县人,中共党员,2009年7月考入巫山法院工作,先后在第一人民法庭、民事审判第二庭、第二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现任巫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陈方玲始终坚持“敬畏法律、维护公正、司法为民”准则,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兢兢业业,以自己的作为和担当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曾获县“三八红旗手”、本院“先进个人”等荣誉。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

作为一名具有十三年党龄的老党员,她始终坚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


二、爱岗敬业,成绩突出

(一)依法审理各类案件。
自2017年以来,陈庭长共办结民商事案件669件,办案数量、效率、质量均居全院前列。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她耐心细致,促进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化解。每一个案件从受理、送达、开庭、制作法律文书到文书送达,对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严谨细致、尽心竭力,促进矛盾实质化解,尽力避免产生涉诉闹访和信访案件发生。在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期间,她办理了巫山县某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诉山东某某采矿服务有限公司、周某诉巫山县红椿某煤矿合同纠纷等系列涉煤矿的疑难复杂案件,很好地把握了案件的社会影响,确立正确的审判思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甘于**自我,极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办案的过程中,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极力减少当事人诉累,无论是否休息时间都坚持一次将庭开完,在办理原告宋某诉被告桂某等18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李某等17人诉被告曾某等17人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两例案件都从下午一直开庭到近凌晨一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都很感动和感激,代理律师在庭审结束后在微信发表了向法官致敬的朋友圈。像这样的“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在陈庭长这里已经形成常态,得到辖区群众的赞许,也得到了同行的认可和尊重。

作为法庭庭长,陈庭长不仅自己办好案件,更是积极推动全庭的审判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延伸服务职能,为辖区的稳定和法治进程发挥作用。她主动带头多次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活动,用直接的感官、生动的案例让老百姓受教育,其中部分巡回审理反响强烈,重庆市高院、最高人民法院网及县内手机报等进行了宣传报道。
2020年以来,其庭内巡回审理的案件达25起,陈方玲个人巡回审理案件9件,尤其是在巫山县抱龙镇龙河居委巡护审理的近百岁老人万某诉被告谭某四子女赡养纠纷一案,数百名居民前来旁听案件审理,当庭宣判后该同志进行了一场关于赡养老人的法治宣讲,旁听人员都深受启发,在微信和抖音等争相转发,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面对近几年了民间借贷泛滥和不规范的现象,她带领庭里的同事精心准备,2020年6月利用周末时间,顶着烈日在巫山县庙宇镇禹王宫居委巡回审理了22件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案件的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谨防出借风险和涉及职业放贷、非法集资等违法或犯罪行为。通过这系列案件的巡回审理,不仅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的宣传法律和法院,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引领社会风气,为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扎根基层,勇挑重担。
2009年陈方玲进入法院工作便被安排在一法庭工作两年多,2017年被派到二法庭担任负责人,先后在法庭工作5年多。法庭处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第一线,也是直接接触各种矛盾的第一线,二法庭更是处在本县第一大镇,所辖“四镇三乡”含大半个江南片区,面对各种复杂情况,担任二法庭负责人,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同志来说困难重重。而且当时陈方玲的小孩只有两岁多,家属也在乡镇上班,小孩无人照看,她只能将小孩带到镇上,面对巨大工作压力的同时还要照顾小孩。在二法庭一待就是三年多,小孩也在镇上上起了幼儿园,为此陈方玲受到了家人的不少埋怨,面对家人的念叨和工作中的压力、委屈,陈方玲同志默默忍受、努力克服。面临着这么多困难,陈方玲激情不减、初心不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勇敢挑起重担,不断摸索和创新,带领庭内干警团结一心、努力奋斗,将第二人民法庭的工作顺利、出色地开展起来,2018年第二人民法庭被本院评为“先进集体”。



(三)勇于创新,积极推进工作机制改革。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中,婚姻家庭案件较多,且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在审理这些案件中,陈方玲同志率先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意见的实施。

同时,还敢于创新,争取建立与妇联、派出所、村委会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联动机制,将家庭暴力问题及时制止,将一些婚姻家庭矛盾化解于诉前、讼外,将一些矛盾尖锐的婚姻家庭案件的判后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自2018年起每年邀请县、村镇妇联的干部旁听典型案件审理数十次,与县妇联、派出所召开座谈会数十次,共同化解多起婚姻家庭矛盾。比如,2020年4月10日、4月28日姚某与黄某、陈某与黄某两起婚姻家庭纠纷,县妇联主席及干部、派出所指导员及民警、村委会干部的共同参与了案件的处理,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共同维护了美满的家庭。
通过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意见的落实和多部门联动机制的建立,正确的处理了婚姻自由和家庭社会和谐稳定的关系。


三、身兼数职,敢于担当

陈方玲自2016年9月起担任了巫山法院团总支书记,组织策划了健走、登山、读书会等活动,2017年、2018年本院团总支均被团县委评为先进团总支。2019年1月担任巫山法院第六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多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内网宣传报道,相关文章并被转载至高院内网、澎湃网。该同志极具朝气和活力,将各项工作安排的井井有条、各项活动做得有声有色,得到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四、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陈方玲已在巫山法院工作整整十一年,他从未改变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是她不懈追求的目标。陈方玲时常说,法徽上的天平不是权衡利弊,而是衡量良心。十多年来,她作风正派,从未借案敛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始终坚持金钱面前不动心、人情面前不动摇、权力面前不退缩、凡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坚守法官职业道德,做到廉洁司法。她具备一名优秀法官应有的能力和素养,在平凡的事迹里诠释着新时期女法官的迷人风采和崇高境界,是值得尊敬和学习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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