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1-1-9 15:45:02

这些事莫去干,逮到后要处罚!巫山县四部门有通告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巫山县城市管理局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关于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营造洁净、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巫山县城市管理局、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现就关于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人民政府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垃圾、树叶、杂草。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人民政府非指定区域露天烧烤和熏制食品。

三、经准许设置的烧烤摊区(点)应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无烟炉具和污染治理设施,并落实“三限、三有、三控”(限时间、限地点、限规模经营,有经营许可、有垃圾收集容器、有防渗漏地垫,控噪音、控油烟、控隐患)措施,禁止使用高耗能、高污染燃料。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五、违反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六、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和监督,发现、制止、投诉和举报身边违法违规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使用高污染燃料污染环境行为。举报电话:12319、12369。

七、本通告自2020年12月24日起施行。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这些事莫去干,逮到后要处罚!巫山县四部门有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