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巫建高速征地区域内坟墓搬迁的公告
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公 告
为保证安康至来凤国家高速公路奉节至巫山(渝鄂界)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以下简称奉巫建高速),请在该项目征地区域内(大溪乡官田村、平台村)所有坟墓坟主于四月八日前对坟墓进行搬迁,搬迁后凭大溪乡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审核的《奉巫建高速公路大溪乡迁坟补偿领款单》领取迁坟补助费。逾期未搬迁的,视为无主坟处置,请知情人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书林 18696872222
王超颖 18996618276
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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