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地点变更的通知
巫山县妇幼保健院关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地点变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中明确规定: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1996年1月1日后出生),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我县由巫山县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统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也由该机构负责。自9月10日起,办公地点由巫山县净坛路一路30号原卫生局楼2楼搬至巫山县妇幼保健院,有关业务请前往此处办理。地址:巫山县高唐街38号(巫山县妇幼保健院6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23-57686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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